魏應充能回家過年! 裁定追加保釋金1億並限制住居 - 社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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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高分院今開羈押庭後,裁定魏應充追加保釋金1億元並限制住居,也就是說,魏應充可以回家過年了。(資料照)

2018-12-22 12:24

〔記者許國楨/台中報導〕因味全混油案被判兩年,週一(17日)獲得假釋出獄的魏應充險回籠!承審頂新劣油案的最高法院刑事庭,日前發函囑咐台中高分院,就魏應充是否有羈押、加保或其他強制處分的必要進行訊問,台中高分院今開羈押庭後,裁定魏應充追加保釋金1億元並限制住居,也就是說,魏應充可以回家過年了。

魏應充在味全混油案的保釋金13億1000萬元(其中10億書面保),在他入監服刑後,已依法發還給魏應充;至於他另涉及的頂新劣油案,偵查期間魏應充雖一度被彰化地檢署聲請羈押獲准,但移審彰化地院後,隨即獲准3億元交保,而這3億元保金雖仍在法院,但彰化地院判魏應充無罪,二審台中高分院才大逆轉重判他15年。

台中高分院指出,最高法院刑事合議庭來函,囑咐要對魏應充進行訊問,主要是因魏應充已假釋出獄,針對頂新劣油案是否有重新羈押、加保或其他強制處分的必要進行訊問,最高法院是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21條第2項囑咐,由該院作出裁定。

台中高分檢則還是主張魏應充有羈押的必要表示,在富比士財富排行中,在台灣魏應充財產僅次於郭台銘(超過台幣2千億元),且據手邊資料,魏擁有新加坡籍,且在中國或其他國家有置產跡象,擁有私人飛機,再廣泛統計國內大戶棄保逃亡案例,比比皆是,有客觀理由認為他可能逃亡。

而魏應充今天上午在律師陪同下進入台中高分院,針對是否羈押的攻防中,魏應充細數在台做的很多公益表示,案子審理這麼多年,從未逃避過,為的就是爭取清白 ,為了父母、家族、子孫,要等司法還他清白,沒有逃亡的理由,請求法官不要收押他。

台中高分院定今開羈押庭後,最後合議庭裁定魏應充追加保釋金1億元,並限制住居,且每週六中午12時前須到轄區派出所報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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